雖然政府一直宣傳我國的全民健保是世界第一,可以在如此低廉的費用創造出這麼高的民眾滿意度。然而,如果摒除掉「廉價」這個選項,台灣健保的民眾信任度與滿意度可能就不是如此了。
2014年10月,美國醫學期刊公布了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做的跨國研究,在包含南韓、智利、保加利亞與芬蘭等29個國家中,台灣民眾對最近一次醫療服務的滿意度居然排名第27,倒數第3名;但還好的是在包含北歐三國、日本、德國、瑞士,法國、英國、以色列等國家中,民眾對醫師的信任度還可排名在中段班的第十二名。
醫療和食品一樣,是任何黨派與階級的每一位國民都無法選擇不要的生活必需品。因此,醫護人員的工作待遇與因而能夠提供的醫療服務品質,就和2300萬人的生命權與健康權息息相關。
然而,觀察衛福部官員對於近年來一連串醫護人員過勞現象的消極作為,與放任部分醫院經營者過度企業化,為了降低營運成本採取一連串的人事精簡措施,已經到危害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的懸崖邊緣。
以最近修正通過的護理人員法第24條為例,從正面上來看有助於鼓勵護理人員長年於從事固定科別並精進專業,提供病患更好的護理服務。然而事實上,有些包括醫學中心級的醫院卻把專科護理師當成住院醫師來用,甚至有南部某知名醫學中心的外科專科護理師和住院病人分攤收治病人的業務,書寫病歷紀錄,甚至在住院醫師進開刀房時,還可以開立「醫囑」,簡直就是代理住院醫師。
衛福部官員淪為部分醫院經營者的「門神」,放任醫院為了貪圖節省成本,竟然任用未具醫師資格的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我更心疼這些主要是女性的專業護理師,可能為了脫離不堪負荷的3班輪班工作,在醫院高層的指令下,甘冒著違反醫師法的刑事處分風險,為四大皆空的臨床醫療苦撐。
然而,一旦醫療糾紛發生,病患家屬發現原來自己的家屬居然不是由合法醫師資格的專業照顧,這些白衣天使是否又將淪為代罪的余文們?
衛福部官員對此的解釋是,部分醫院由於住院醫師人力不足,如果不讓專科護理師分擔住院醫師的工作,病患將面臨沒有病床可以住院的困境。這種說法我完全無法接受,因為讓全民享有相近品質的醫療服務,本來就是全民健保制度下,政府所應盡的責任,怎能讓民眾和專科護理師去承擔不可測的醫療與法律風險呢?